关于日研集团内部的共同使用
日建集团仅在必要时,且在以下范围内,可能会在集团内部共享个人数据。在实施信息共享时,将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个人信息保护法)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,妥善处理个人信息。
※关于具体共同利用的处理方式,请查阅各公司的《关于本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》。
※关于具体共同利用的处理方式,请查阅各公司的《关于本公司处理的个人信息》。
1. 共同使用的目的
- 用于发送新闻简报
- 用于咨询和联系销售代表等。
- 为了考虑和交流合作与协调的研究活动等事宜。
2. 待共享的个人数据类别
姓名、公司名称/商号、职位、公司地址、邮政编码、电话号码、电子邮件地址等。
3. 信息共享范围。
日建设计株式会社
日建设计综合研究所
日建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
4. 负责管理将要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的人员,以及法人实体的代表。
Masafumi首席信息官(CIO)
(日建设计株式会社代表取缔社长小松敦)